{{ $t('FEZ002') }}新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|
一、評鑑期程:
(一)112年5月19日前於校務行政系統填報實施成果報告電子檔。
(二)112年5月31日本局請委員進行書面審查。
(三)教育局將函知經過書審後,委員指定需補充報告之學校於112年7月3日前繳交簡報電子檔,另將安排於112年7月13-14日間指定時間及地點進行10分鐘簡報及10分鐘答詢。
(四)112年9月30日前各校於校務行政系統填報修正後成果報告電子檔。
二、其他相關資料:
詳見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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