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新北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|
一、緣起:自114 學年起不再受理各縣市政府申請「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」,並以目前已在推動的多項雙語學習計畫為基礎,統整提出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生活化校園計畫」。
二、計畫期程:本計畫分兩階段推動,第一階段為114至116學年度、第二階段為117至119學年度。
114學年度請各校於114年5月26日前於校務行政系統進行填報。
三、計畫模式:
本計畫提出三個面向,分別為雙語生活化多元學習校園(以下簡稱雙語生活化)、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、跨國締結姊妹校,並以三面向組合為四種模式,其中雙語生活化貫穿於各模式;各模式如下:
(一)模式一:雙語生活化
(二)模式二:雙語生活化及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
(三)模式三:雙語生活化及跨國締結姊妹校
(四)模式四:雙語生活化、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及跨國締結姊妹校
四、本計畫為整合型計畫,113學年度已參與之「部分領域課程實施雙語教學計畫」、「跨國締結姊妹校計畫」不再個別徵件,又「國中小師生口說英語展能樂學計畫」亦不再設算經費,爰有意願辦理本計畫者,均請依本計畫規定提出申請。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學校申請模式二或模式四時,不得同時申請本市自辦雙語教學計畫,未依規定者,將撤銷補助,並追繳已領之補助款項。故參與本市國小「113-115學年度國民小學雙語實驗課程領航計畫」(方案一至方案四)或國中「113學年度新北市雙語策略聯盟實施計畫」者,請勿申請模式二或模式四。
(二)申請校數如超過國教署核定本市額度,則本局辦理初審作業後,將正取及備取學校共同彙整列冊函報辦理。
其餘請參閱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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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05-06
{{ $t('FEZ004') }}2025-05-0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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