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新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|
一、期程及申請方式
(一)教育訓練時間:112年7月9日下午1時起至7月14日。
(二)學校營隊服務時間:112年7月15日至7月28日。
(三)請於112年5月8日前email申請表件及計畫書(含經費表) odt檔及核章檔予本局承辦人(AQ3122@ntpc.gov.tw),主旨請填「○○國中/小申請海青服務營」,俾本局辦理初審。
(四)學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已核定補助 辦理本活動,則不再重複補助。
二、其他相關資料:
詳見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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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3-05-02
{{ $t('FEZ004') }}2023-05-02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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