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新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|
一、申請對象(學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):
1. 本市國小英語能力檢測分析結果呈現「待改善型」、「雙峰型」,或低於全市平均以下之學校。
2. 校內新進教師(含導師轉任英語教師)之人數佔整體英語領域教師人數達一半以上之學校。
3. 本市核定之國小偏遠學校(偏遠學校可以跨校方式聯合申請,並共推一協作中心學校,做為聚會及聯繫窗口)。
4. 本市推動英語混齡教學之學校。
5. 已推動或有意願推動學習共同體、英語教師學習社群,或強化教師教學知能之學校。
二、申請期程:
即日起至109年9月16日(星期三)下午4時前,寄至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(241 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三段3號,聯絡電話:2980-0495分機182,本案聯絡人:曾宜雯行政助理),以郵戳為憑,逾時恕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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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9-01
{{ $t('FEZ005') }}245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