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新北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|
壹、實施對象:
一、本市在職公立國小教師(含代課、代理教師),參加者以團隊為單位報名,每隊成員2~3人(需含英語及非英語領域教師至少各一位),各校不限隊數,亦可跨校報名,惟跨校報名之團隊須推派一校為課程實踐學校,俾利後續撥款及核銷事宜。
二、本市核定之113學年度雙語實驗課程領航學校(方案一、二、四)之中籍教師團隊須至少送件1份,並納入雙語學校成果檢核之向度。
貳、實施方式:
一、第1階段:全英語授課「教案設計徵稿」活動
(一)送件時間:114 年 6 月 6 日(星期五)下午 4:00 前將稿件之紙本及電子檔寄送至本市英語教育資源中心,寄送後並致電確認。
二、第2階段:全英語授課「課程實踐暨教學觀摩」活動
(一)時間:114年10月1日(星期一)至11月28日(星期五)
(二)入圍團隊需進行公開授課,課堂中盡量以英語授課,提供他校教師觀摩,並進行教學影像錄製。公開授課過程中須邀請英語領域專家學者蒞校指導,並經討論後修正教案(專家學者出席費可於課程實踐之12,000元經費中編列)。
(三)課程實踐學校應於本市校務行政系統開設研習,俾利他校教師共同參與說課、觀課及議課。本局同意參與本案之工作人員、授課教師及觀課教師,以公假登記、課務派代方式出席。全程參與觀課及議課者,方核予研習時數2小時。
參、注意事項:
一、已參加其他教案比賽並已獲獎的作品,不得重複投稿。
二、獲選本教案徵選作品,包含研究成果及其他相關內容圖文與電子檔,授權本局享有使用權;得以運用至各類宣傳、推廣展覽及一切出版品(含印製、發行等),提供各級學校教學參考使用,不另付酬勞或任何費用。
三、本案兩階段參賽人員必須一致,不得任意中途更換人員。
四、完成兩階段之團隊教師始得敘獎,成果資料經承辦單位審核後,統一由本局發佈敘獎名單。若入圍團隊未繳交第二階段之成果資料,本局有權追回補助款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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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5-03-27
{{ $t('FEZ004') }}2025-04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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