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新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|
一、資格條件如下:
(一)基本條件:
(1)未具雙國籍或多國籍之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(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需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)。
(2)大學以上畢業者。持國外學歷證明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,畢業證書需經駐外單位認證之中譯本,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,報名時需繳驗相關證件,始得依規定受理報名。
【以上所持之國外學歷證件,依照教育部新修訂之「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」辦理採認,若不符規定者,取消其資格。】。
(3)無教師法第19條之情事及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。
(4)具溝通協調能力,品行端正且具服務熱忱,能配合本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任務工作者。
(二)加分條件:
(1)資訊能力佳,熟悉電腦文書操作(如:WORD、EXCEL、PowerPoint、Photoshop…等)。
(2)英語檢定達B1級以上(如:全民英檢中級以上)者為佳。
二、工作內容:
(一)、協助本市英語教育相關業務(如:協助辦理教師研習培訓或相關會議)。
(二)、協助經費核銷相關事宜。
(三)、工作時間:週一至週五上午8:00至下午5:00(12:00~13:00午休)。
三、上班地點:
新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(修德國小境內:新北市三重區重陽路三段3號)。
四、報名方式:
詳見附件。
其他資訊請詳見附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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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2-12-22
{{ $t('FEZ004') }}2022-12-26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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