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新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|
壹、實施期程:109學年度第2學期。
貳、實施方式
一、申請資格:本市107-109學年度國小偏遠及非山非市地區學校。
二、師資來源:由本局與該組織合作聘請外籍英語協同教學助理(以下稱外師),並簽訂合作契約。
師資名額:每校1名外師為原則(可採區域性合作方式,並由1間學校提出申請),計10名。
參、有意願申請本計畫者,請將學校的在地化特色課程結合英語課程,規劃109學年度下學期的「偏鄉學校特色雙語課程」,併同申請表於109年11月15日前免備文寄至本局國小教育科承辦人吳小姐信箱(AR1520@ntpc.gov.tw),並電話確認(02-29603456分機2753),本局將視報名情形及課程適合度另行通知錄取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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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10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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