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新北市英語教學資源中心|
壹、甄選條件及資格:
一、基本條件:
(一)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之情事者。
(二)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各款之情事者。
(三)男性已服完兵役或無兵役義務。
二、現職合格教師,國內外大學、師範院校畢業,具備3年以上該領域實際教學經驗者。
三、教學經驗豐富,具專業知能及服務熱忱,視教育為終身志業者。
貳、甄選方式:
一、國小英語文輔導團初試
(一)採書面資料審核,資料初試通過後,將以電話聯絡參加複試。
(二)請於109年5月25日(星期一)下午4時前將資料寄(送)至「鷺江國小研究大樓2樓英語教學資源中心(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7號)」,郵寄以郵戳為憑,逾期不予受理。
二、國小英語文輔導團複試
(一)國小英語文輔導團複試時間:5月28日(星期四)下午1時30分。
(二)國小英語文輔導團複試地點:鷺江國小研究大樓2樓英語教學資源中心(247新北市蘆洲區民族路7號)。
(三)原則上採口試及教學演示兩種方式進行,口試10分鐘,教學演示15分鐘。
(四)應試者請事先備妥A4大小教案3份,於甄試當天供評審委員參考。
(五)評分標準:口試及教學演示各佔50%,最低錄取標準80分(含),未達最低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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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0-05-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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